廣東省政府采購非公開招標采購方式實施規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政府采購非公開招標采購方式實施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本省內采用非公開招標方式的政府采購活動適用本規程。采用邀請招標方式采購的工程項目,同時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省有關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規定。
第三條??本規程所稱非公開招標采購方式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規定的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和詢價。
第二章??確定采購方式
????第四條??廣東省政府采購項目采用非公開招標方式的,應當依照下列情形確定具體采購方式:
(一)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以上政府采購項目,采用非公開招標方式采購的,應當在采購活動開始前獲得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的批準;
(二)屬于政府集中采購目錄通用類的政府采購項目,未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采購項目,由集中采購機構依法確定采購方式;
(三)屬于政府集中采購目錄部門集中采購類,未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采購項目,由采購人主管部門依法確定采購方式。
(四)屬于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外,政府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分散采購項目,未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由采購人依法確定采購方式。
????第五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采購項目,可以采用邀請招標方式采購:?
(一)具有特殊性,只能從有限范圍供應商處采購的;
(二)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政府采購項目總價值比例過大的。
第六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采購項目,可以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
(一)招標后沒有供應商投標或者沒有合格標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滿足用戶急需的;?
(二)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
(三)采用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用戶緊急需要的;?
(四)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第七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采購項目,可以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
(一)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
(二)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
(三)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百分之十的;
第八條??采購的貨物規格、標準統一、現貨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購項目,可以采用詢價方式采購。?
第三章??確定供應商名單?
第九條??確定供應商名單應當遵循公開透明原則、公平競爭原則、公正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
采購貨物類項目,合格供應商條件,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外,只需該產品的經銷代理權,在確定供應商名單之前不得設置特別授權條款。
對重大的貨物采購項目,為保證貨物質量和售后服務,在確定供應商名單后,可要求制造商出具該項目的特別授權。
第十條??確定供應商家數應當符合以下規定:
(一)采購貨物類項目,符合采購人需求的品牌至少應當達到三家以上;同一品牌的產品可由多家代理商參加競爭,但只作為一家供應商計算。
(二)采購工程、服務類項目,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至少應達到三家以上。
第十一條??確定供應商名單應當符合以下規定:
(一)在采購文件編制完成之后確定供應商名單;
(二)在采購文件中明確規定供應商產生的方式;
(三)采購貨物類項目,應當有三個以上品牌參與競爭,每一品牌的供應商應當從公開報名或供應商庫中以隨機抽取方式確定一個或多個供應商名單。采購工程、服務類項目,應當從公開報名或供應商庫中以隨機抽取方式確定三家以上供應商名單。
第十二條??采取公開報名方式確定供應商名單的,應當遵循以下程序:
(一)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按照《廣東省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規定,在指定媒體公開發布采購信息,接受供應商報名。
(二)對報名的供應商進行資格審查;
(三)確定供應商名單;
第十三條??從供應商庫中確定供應商名單的,應當遵循以下程序:
(一)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向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認可的供應商庫的設立機構進行用庫登記;
(二)由供應商庫設立機構確定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名單;
(三)確定供應商名單;
第十四條??采用隨機抽取方式從供應商庫中確定供應商名單的,供應商庫中相關行業的供應商數量應當達到需抽取供應商數量的三倍以上;經報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審核,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可以推薦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錄入供應商庫。
第十五條??采用隨機抽取方式確定供應商名單的,應在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監察人員或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監察機關、公證機關的派出人員的監督下,由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代表抽取產生。采購人代表因故不能參加的,須有書面的函件說明。
第十六條??確定供應商名單后,應當填寫“確定供應商名單登記表”?并由現場監督人員、抽取人員簽名確認,以存檔備查。?
????第十七條??采購文件發出后,因故出現參與競爭的供應商不足三家的,應當依照本規程規定補充供應商家數。
第十八條??單一來源采購的供應商由采購人依法確定,并報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章??采購程序
第十九條??政府采購項目采用非公開招標方式的,按以下程序實施:
(一)屬于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通用類的采購項目,采購人必須委托集中采購機構組織實施;??????(二)屬于集中采購目錄部門集中采購類和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采購項目,采用邀請招標方式采購的,采購人應當委托集中采購機構或者其他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組織實施;
(三)屬于政府集中采購目錄部門集中采購類,采用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詢價采購方式的,采購人主管部門可依法自行采購,也可委托采購代理機構組織實施。
(四)屬于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外,政府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分散采購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詢價采購方式的,采購人可依法自行采購,也可委托采購代理機構組織實施。
第二十條??采用邀請招標采購方式的,應當按照《廣東省政府采購公開招標采購方式實施規程》實施,并按本規程確定被邀請的供應商名單。?
第二十一條??采用競爭性談判采購方式的,應當遵循以下程序:
(一)成立談判小組?
談判小組由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代表及有關專家等共三人以上的單數組成。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代表應當具備相應的采購專業技能,并經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授權;有關專家根據采購項目的具體技術規格和性能特點邀請。其中技術專家人數不得少于談判小組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二)制定談判文件?
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制定談判文件。談判文件應當明確以下事項:
1、談判的程序:包括談判的輪次以及每個輪次談判的重點等;
2、談判的內容:包括采購項目的技術規格、價格、服務等;
3、合同草案:包括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履約期限和方式、資金支付方式、驗收標準等;
4、評定成交的標準,明確談判小組應當考慮的具體因素及相關要求。
(三)確定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名單
1、按規定的供應商資格條件,依本規程規定確定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名單;
2、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向被邀請參加談判的供應商發出談判文件;
3、談判文件規定有保證金的,供應商應按規定提交保證金。
(四)開展談判?
1、主持人宣布評審紀律,談判小組所有成員及相關工作人員簽名確認;
2、談判小組所有成員應當集中與單一供應商就有關技術、價格、交貨期、付款方式、售后服務等問題分別進行一輪或多輪的談判。在談判中,談判小組及有關當事人應當嚴格遵循保密原則,任何人不得透露與談判有關的供應商的技術、價格和其他信息;
3、談判小組可以修改談判文件,但涉及實質性變動的,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
(五)確定成交供應商?
1、談判小組在談判結束后,要求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最后報價及作出有關承諾;
????2、談判小組按照談判文件規定的評定標準,對供應商提供的最后報價及有關承諾進行評審;
3、談判小組完成談判工作后,出具談判報告,推薦成交候選人;
4、采購人從成交候選人名單中按照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
(六)發出成交通知書
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向成交供應商發出成交通知書,并將結果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未成交供應商。
屬采購代理機構組織的采購項目,采購代理機構應同時向采購人發出成交結果通知書。
第二十二條??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采購人與供應商應當依法在保證采購項目質量和雙方商定合理價格的基礎上進行采購。應當遵循以下程序:
(一)成立談判小組
由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依法組建。
(二)組織單一來源談判
1、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主持人宣布評審紀律,談判小組所有成員及相關工作人員簽名確認。
????2、談判小組與供應商進行談判達成一致意見后,出具談判報告,所有談判小組成員簽名確認。
(三)確定成交供應商
1、采購人對談判小組意見進行確認,并確定成交供應商。
2、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向成交供應商發出成交通知書。?
屬采購代理機構組織的采購項目,采購代理機構應同時向采購人發出成交結果通知書。
第二十三條??采用詢價采購方式的,應遵循以下程序:
(一)成立詢價小組
按本規程二十一條規定組建。
(二)制定詢價文件?
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編制詢價文件。詢價文件應當明確采購項目需求、價格構成以及評定成交的標準。
(三)確定詢價供應商名單
1、詢價小組從符合資格的供應商中依照本規程的規定,確定詢價供應商名單;
2、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向被詢價的供應商發出詢價文件;
3、詢價文件要求交納保證金的,應邀參與詢價的供應商應按規定交納保證金。
(四)詢價
1、主持人宣布評審紀律,詢價小組所有成員及相關工作人員簽名確認;
2、詢價小組要求被詢價的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一次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詢價小組不得與某一供應商就其報價進行談判。
(五)確定成交供應商
1、詢價小組完成詢價工作后,形成詢價報告,推薦成交候選人;
2、采購人根據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及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
(六)發出成交通知書
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向成交供應商發出成交通知書,并將結果通知所有參加詢價的未成交供應商。
屬采購代理機構組織的采購項目,采購代理機構應同時向采購人發出成交結果通知書。
第二十四條??采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應當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合同條款不得與采購文件和成交供應商的報價文件內容有實質性偏離。
采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采購人應將合同副本報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委托采購代理機構代理采購的,采購人還應將采購合同副本送采購代理機構歸檔。
第二十五條?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按照《廣東省政府采購公開招標采購方式實施規程》的有關規定退還供應商的保證金。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廣東省政府采購項目檔案管理辦法》,對每項采購活動的采購文件妥善保存,不得偽造、變造、藏匿或銷毀。
第二十七條?各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可以通過檢查、現場監督、抽查調閱檔案資料等方式對非公開招標采購活動進行監督,采購當事人應予積極配合。
第二十八條?本規程由廣東省財政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規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